今天 (3/19/2005) 收到姊姊的來信,除了分享一些生活點滴之外,姊姊也告訴我今天在台灣有 319 遊行。她最近大概是在銀行又遇到「奧洲來的人客」了,火氣似乎不小 (還很多錯字)。不過我還是很認同姊姊的想法,節錄其中一段與大家分享:

「不管事實真相到底如何,已經很難找出真相,何苦分裂台灣人民的情感。大家應該坐下來仔細思考,如何讓台灣的民主走下去。面對大陸的反分裂法,台灣更要走出自己的路。

大陸已不容我們獨立,更立法讓全世界知道台灣是他們的,這一點真讓人生氣。你總是老大心態,處處斷我們的路,就像他干涉西藏新疆,即使用武力也要併入。台灣的困境可想而知。

而我們內部也在分裂,326 台灣會有反反分裂法的活動,部份同事的家屬也會參加,而我們剛好要去台南玩,或許可以到路上遊行、抗議一下。真的很生氣,如果我們認定自己是台灣人,就別忘了自己的國家叫台灣,不要到了大陸就叫別人爸爸。如果你愛這培育你長大的土地,別忘了自己是蕃薯嬰仔。原住民會有今天流離失所,就是没了根,不希望我們的後代也找不到根...」

在這裡不談政治,但是姊姊說:「如果我們認定自己是台灣人,就別忘了自己的國家叫台灣,不要到了大陸就叫別人爸爸。如果你愛這培育你長大的土地,別忘了自己是蕃薯嬰仔。」我是超級無敵贊成的。也讓我想起剛到荷蘭時,辦理居留證發生的一個小插曲。

話說申請居留證時,在荷蘭居住城市的市公所會先寄一堆表格讓你填到發瘋。裡面要重複填一堆名字、生日、國籍、住址等等。以前不管我去哪國,入境申請表的國家名稱我一定填「台灣」,國籍則理所當然是「台灣人」。闖了無數國,也都沒發生問題。所以填這堆表格時,刷刷刷我就 Taiwan、Taiwanese 一路填下去,然後等著去市公所辦理登記。

結果那位承辦小姐要將我的資料輸入電腦時,她對了一下護照,忽然疑惑的對我說:「小姐,妳護照上的國名是 Republic of China 耶,妳應該填中國人啊!」
「哪有,我當台灣人那麼多年了!」
「嗯... 不過國名的確是 Republic of China...。」她再看一下我的護照。
「不是啦!我是台灣人!」我再強調一次,也看了大鼻子一眼。
「妳看看她的護照,封面上有【台灣】這兩個字耶!」大鼻子趕快做個補充。
「你們等一下,我去問問看。因為我還沒辦過從台灣來的案子,所以老實說我也不太清楚...」

哇!不會吧,敝人該不會是這個城市的第一個台灣人吧!
等了好久,真的好久,那位承辦小姐終於回來了。

「不好意思讓你們久等了!」
「哪裡哪裡!」這時候當然要裝乖,還要微笑。
「我們討論出來了,妳看妳護照上的國家代碼是 TWN,我們就把這當做依據,所以妳是台灣人哦!」她親切地指著我的護照內頁對我說。
「耶~」大鼻子和我都忘形的耶了一聲。
「耶~」這位可愛的小姐竟然也跟著我們耶了一聲。

大鼻子又想到以後假設我要入荷蘭籍,是否要放棄台灣國籍,所以他就問了。這位小姐說理論上要入荷蘭籍就必須放棄原國籍,但是為了確定起見,她查了一本書...

「哦!對於台灣居民我們有特別的條款,因為荷蘭政府原則上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,所以就沒有所謂放不放棄的問題啦...」

老實說,這個答案真讓我啼笑皆非。以往講起台灣的困境時,都很氣為何台灣不是一個國家,但現在卻因為台灣不是個國家,讓我可以保有台灣國籍。很諷刺,但是說真的,我真的不想放棄台灣國籍。除了情感上的原因,加上現在雖然跟大鼻子住在荷蘭,但我是真心盼望有一天可以回台灣定居的。

講了這些拉拉雜雜,其實想表達的只有一件事情,那就是我是台灣人,如假包換。雖然這世界上不知道台灣的人一拖拉褲,抱怨台灣的人也多的不得了 (但幾乎是台灣人在抱怨而已)。是,台灣有點亂,有點吵,有點擠,又小不隆冬的,但台灣的人情味、美食、風土、景觀和民主絕對是值得台灣人驕傲的。

姊姊的觀點我舉雙手雙腳認同,我只想再加上一句話:

我以身為台灣人為榮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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