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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我做了一件一直以來就很想做的事情。其實人真的很怪,有些事明明很簡單就可完成,但就是會一拖再拖。但不管怎麼拖,至少我還是做了。之前有點猶豫,不知道該不該將這件事放在小部,因為不是有一句話說:「為善不欲人知」。只做點小事還昭告天下,感覺很不要臉哩。可是轉念一想,如果因此而吸引一個人,就算只有一個人來參與,都算好事,都是功德無量啦!

這件事沒啥特別,也不困難。就是每個月付 700 台幣當認養人,幫助一個國外貧童,給孩子一個機會,讓他可以順利上學,不用餓肚子,冬天有外套穿,鞋子破了也能買雙新鞋,就這樣而已。

台灣有一些機構,像世界展望會和家扶中心,都在進行救助國內外貧童的工作。我選擇的是台灣家扶中心,沒有為甚麼,反正就是憑感覺。

其實我這人沒有多好心,嘴巴有時候也很賤,也會貪小便宜愛計較。可是我很受不了看到無辜的孩子因為大人的沒用而受苦,也受不了看到老人被丟在路旁流露出徬徨的眼神。每次看到這種社會新聞,我都很想當黑道一槍斃了那些遺棄孩子和老人的人。可是我畢竟不是廖添丁的傳人,也沒有多大能力,我只能量力而為,而當認養人,就是我絕對做得到的。

手續很簡單,只要上網申請當認養人,然後選擇付費方式,把資料都送回之後,家扶中心就會安排貧童給你,然後即使住國外,他們也會把孩子的資料寄給你。你也可以選擇認養特定國家的孩子,連性別也能指定。我是都沒指定,收到資料時,才知道安排了一個蒙古的孩子給我呢!

那是一個很美麗的女孩,可是小小年紀,眼神流露出來的卻是一種掩飾不住的茫然與哀傷。這幾天積極在找好看一點的信紙,準備跟我的孩子通信。可是這死荷蘭,不但信紙難找,就算找到了也醜的要命。看來下次回台灣,連信紙都得寫入補貨清單了。

其實我還有申請認養台灣貧童,可是據說大多數台灣人都以認養台灣貧童為優先,所以至少要半年才安排的上。也沒差,先等等看,如果不行,還是可以轉成認養國外貧童。

如果有心想做一點點事,我想這是很簡單又很實質的幫助。一個月七百或一千,說實在不多,可是一個孩子卻因此可以上學去,可以吃飽飯,我真的覺得很值得。以我自己來說,如果每次去 Hema 時不亂點蛋糕,一個月要省一千台幣真的一點都不難。有時候,買件衣服好幾千塊就沒了,但其實衣櫃裡還有一百件衣服,又何必多買那一件呢?又甚至,出去吃個飯,也是幾千塊又沒了,一個月少吃那一次也沒有關係吧?這是我現在的感想啦~反正就是量力而為。

曾經看過新聞,一些淘垃圾做回收賺取微薄收入的老人家,人家還認養好幾個孩子呢!我們好手好腳又不缺錢,這時候真的要拿出「輸人不輸陣」的氣魄哦~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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