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好友小玲前陣子告訴我,她想趁著寫論文前的一小段時間來荷蘭找我。我聽到這消息真是高興到快跳起來了,別說我本來就算是好客的人,好友自遠方來耶~那更是不同凡響。只是我高興了一下,忽然想起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,那就是她爸媽肯讓她來嗎?

客官可能會覺得奇怪,都幾歲了,有什麼好不能自己出去玩,況且有我在荷蘭,有差嗎?

唉,客官有所不知,小玲有個綽號叫做「灰姑娘」。她是沒有被虐待啦,只是在某方面她比灰姑娘還慘,灰姑娘十二點以前要到家,小玲的門禁一直都是晚上十點,即使現在已 32 歲也一樣。

說起她的家規,我想很多人第一個反應都是騙人,現在什麼時代了,還有這種家規。我略舉幾項好了:

第一:曾經偷交過一個男友 (當時她 20 歲左右),結果那男生送她回家被她父母看到,那晚是跪在祖先前面懺悔渡過。

第二:那陣子要是不小心台灣的國內航空有意外,一兩年內都不准搭國內航空。

第三:不搭華航。

第四:出門跟朋友去玩,只能去一天的,沒有過夜這件事。然後,十點前到要家。

第五:要去朋友家可以,把對方家庭的電話地址交代清楚。

第六:出國去玩,要跟姊姊或爸媽去。

實在太多了,我都快想不起來了。

所以我才很懷疑,她爸媽肯讓她自己來荷蘭嗎?她說會去爭取看看,「剛好」她爸媽見過我,對我印象不錯,再加上她最近因為論文和工作的關係搞得身體不太好,她父母也有點擔心。所以,說不定,說不定會答應。我們等著瞧吧!

過了一個禮拜,她興奮的說,我爸媽說可以耶~我還高興不到三秒鐘,她又說,可是我姊姊也要跟。

我心想,妳姐要跟,那妳爸媽當然答應啊,但是她姐跟來幹嘛。哦~我不是不歡迎她姐哦,只是我覺得這次對小玲來說很重要,這有可能是她這輩子第一次單獨出來玩啊!還有一點,我偷偷幫她介紹了大鼻子的好朋友認識,他們通信通話八個多月了,如果她可以單獨來,不是正有機會跟這個男生見面。如果她姐在的話,那不可能啦!

大鼻子一聽,他自告奮勇當壞人,叫小玲跟她姊姊說他是老外不習慣招待「外人」。小玲不是外人,但她姊姊,對不起,對他這個老外來講,是外人。

小玲說 OK,她又去橋了半天。終於在這禮拜一通知我們,她爸媽竟然答應了!哇~我說妳真應該去買樂透啊!連她自己都不敢相信,說像在做夢。

這小玲也好笑,她大概怕她爸媽又反悔,馬上訂機票連錢都付了。我真是替她高興,一個大人,已經 32 歲了,沒有單獨出門過,這次真的要讓她體驗一下什麼叫做自由。

不過免不了的,小玲還是得跟她爸媽報告我荷蘭這邊的電話地址,然後也要我台灣家裡的資料。我已經跟我哥哥說過了,可能會有人打電話來問汪汪是不是真的住在荷蘭,要我哥哥問清楚是不是小玲的父母,不要以為是詐騙電話亂掛。

小玲是漂亮的女生,但除了之前偷交過一個男朋友之外,從來沒有男友。也難怪,在這種家庭,要交的到才有鬼。她還曾經被同事誤認為是雷絲邊,害她難過極了。

我不知道她家人的心態到底是什麼,出於愛的保護嗎?但他們有沒有想過,有一天父母走了,這些小孩都沒有另一半,就三姊妹和弟弟相依為命到老死嗎?我從來沒跟小玲說過我的想法,但我真的覺得她家人有些自私 (小玲對不起,我這樣說妳家人)。希望從這次以後,她家人可以給瞭解小玲啊。

汪汪幸運多了,我家是超開明的那種,我們兩個的家庭可以說是天平的兩端。小玲總是羨慕我可以自由來去,在骨子裡她其實是跟我一樣想到處飄的。但其實有時候自由也是要自己爭取的,但小玲很乖,跟汪汪有時候番番的不一樣。

總之,我非常期待小玲的到來。家裡還亂七八糟的,但我會盡量佈置好,讓她感覺賓至如歸。好,先這樣,趕快打掃去。YEAH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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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andaac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