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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,汪汪,是個不愛生氣的人。我喜歡和平,我喜歡周遭的人都開開心心的,有什麼事好好講最好,你敬我一尺,我尊你一丈;你對我好,我一定好回去。我自己也喜歡笑咪咪地看待這個世界。笑,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,對不?

但這真的不代表,我沒有脾氣,我可以任人宰割。

前天收到公司一封信,問我能不能接一個案子。而我因為已經連續做了一個月,脖子、背、手腕都還在痛,所以我委婉的拒絕,並希望可以小小休息一下。我不想這麼早手就廢了還是得到五十肩。

昨天早上,我又看到連續兩封公司來的信。第一封信,台灣時間早上 10:21 寄出,信中請我無論如何一定要幫忙。我看完,沒用的又有點心軟,只因為我也感謝他們,只因為我也想幫他們。

但有第二封信,我接著打開來看。這封信,台灣時間早上 10:24 寄出,時隔三分鐘而已,已經宣告我會接這個案子。

這一瞬間,我的血壓大概飆到 256,眼睛睜的比金魚還大。

我—還—沒—有—答—應—啊!

做人不能這樣,真的,我能不能接是我的自由,如果你可以這樣任意安排我的工作,那這封 “Can you support this case?” 的信,還有存在價值嗎?

我馬上回信,表明我其實有在思考接這個案子的可能性,但既然你們一點都不尊重我,那好,我正式回函拒絕這個案子。

半小時後 (為何要半小時,我猜接到信的人都嚇了一跳,沒料到這個向來都說好的汪汪,會回這一槍),另一封信來了,說我誤會了,最後說尊重我的意願,取消這個案子,但沒有道歉。

誤會?不不,這中間可一點誤會都沒有。我再次回信並指明,請他們搞清楚,這中間並沒有誤會,因為他們確實沒有等我的確認,所以我並沒有誤會什麼。至於尊重我的意願,現在才談尊重會不會太晚!

忘了說,大鼻子看我回這麼一封犀利的信,樂的親了我好幾下。他早就看不慣我一直說好,累到快斃了還是替他們著想...

我跟大鼻子說,我前幾天才寫了一篇談尊重的文章。那現在人家這麼不尊重我,如果我還忍,那我不是打自己的嘴巴嗎?我汪汪就是要當一個言行合一的人。

今天早上,好,收到道歉信了。

經過昨天的大鬧,終於讓他們皮皮銼,今天語氣很客氣的問我,能不能接這接那的。孽障,一開始就互相尊重不是很好嗎?為什麼非得等人家發火了,才來搖尾巴哩?我自認算是非常好說話的人了,而且也因為念著舊情,能幫的我一定都幫,但想要這樣把我吃死死的,甲飽去睏啦!

發完火後,心臟撲通撲通的跳個不停。但老實說,把火發出來,真的舒服多了。

一整天我都在想,好人真的就註定要被欺負嗎?不,我要推翻這個理論!未來我還是會繼續當我的好人,但我要當不受欺負的好人!

哈哈~哼哼~口亨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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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andaac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