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前幾天在一個網友的網誌看到他說,在荷蘭有一樣東西是每隔一陣子 (還是最經常?) 要被大家拿出來狗 F 一下?人家是淑女,不能說不雅的話,所以我改個字眼,最常要幹剿的是什麼?深受其苦的人大概都知道,那就是.....

IND

是的,我們這些外國人,每隔一陣子就要讓 IND 虐待一下。到底有沒有人對 IND 充滿仰慕之情呢?說實在話,我真的粉好奇哩!

這次汪汪跟 IND 打交道,真是應驗了住荷蘭必須培養無敵耐心的另一證明。記得我去年辦延長居留,我們的文件也是準備的非常妥當寄出去,之後當然只能耐心的等。這一等,五個月過去了。

大概三月初收到繳費通知單,土匪總是這樣,你錢是要先不納來,誰理你呢?本以為繳了過路費之後,離天堂就近了,哦沒有,上面還一堆階梯要爬呢!

三月底忍不住,撥了電話去問,按照 IND 標準回答,說沒問題請耐心等候,還說最多要等六個月哦!這我也知道,但就是不想那麼帶賽真的等六個月啊!四月再問一次,這次的答案是,五月底以前可以拿到啦!換算一下,五月底就是整整六個月了好嗎?

就在那裡心神不寧的等著。因為六月要返台,當然想要早點把這個問題搞定。尤其對 IND 很不信任,很怕萬一有問題的話,再等又是三個月或半載了。四月那次電話還直問,文件有問題的話快說,我們趕快補齊或怎樣啊!不過對方確定我們文件絕對沒問題,所以,就是帶賽啦!

一直到上週,才收到市政府的來函,說可以去領 ID 卡了!雖然晚,但至少等到了....呼....

早上請兩小時假去領卡。才知道我的卡之前就做好了,但是他們「忽然」發現,我的名字登記錯誤。因為我中文名字有兩個字,之前的卡在這兩個字中間沒有加那一槓。比方說張大明,卡上是寫 Da Ming Chang。這個在他們的認知中,是我姓 Chang,名 Da,而 Ming 是外國人才有的中間名。所以正確應該是 Da-Ming Chang,雖然只差那一槓,但市政府辦事人員說對正式文件來說有差別,所以只好重新做卡,這也是為何讓我等那麼久吧!

不過等了五個月,總算好消息是這次的效期是五年 (那我等六個月是否效期六年?哈哈~做做夢啦)。這表示接下來應該是不太需要跟 IND 打交道了,想到這點就爽快。

離開市政府時,忽然想到有個東西忘記檢查!那就是我的國籍!雖然第一張卡上已經登記我是台灣人,但本著對 IND 的不信任,當然要再檢查一次,這比名字中間的那一槓重要太多了!呼,鬆口氣,我還是正港的台灣人....

在荷蘭生活,最討厭的不是物價高、不是沒有雞排、不是常刮風下雨,最煩的應該就是這 IND。五年內不用再見,哈哈哈~應該可以更常大笑了~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andaac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