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兩週吧,我的同學寶林約我和茜華在這一週放假時,找一天她要帶我們去阿姆斯特丹飲茶。其實這種機會對我來講滿新鮮的,因為在荷蘭,我還沒有跟朋友單獨出去過 (當然,我的朋友都在台灣,唯一新認識的朋友又不住在附近)。回家跟大鼻子報備這件事,他問清楚寶林對阿姆斯特丹很熟之後,才比較放心的說沒問題。

自從來荷蘭之後,除了去附近的超市或市中心以外,好像每次出去大鼻子都會陪著我去。有時候大鼻子幾乎忘了,我真的不是他眼中那個小鳥依人的女生。從以前到處出差,再加上和阿糞勇闖天涯的經驗,我一個人出門真的沒問題,即使是到阿姆斯特丹這樣的大城市也沒差。可是大鼻子對荷蘭治安沒信心,他還是很擔心我會遇到壞人。不過我當然知道要小心,重要是錢不露白啊。

不管怎樣,我們還是約了今天早上一同去阿姆斯特丹。出門前大鼻子還教了我怎麼用那怪怪的「公車條」,又千交代萬交代要小心。原本我們要搭公車,但到了約定的公車站才發現寶林的老公可以順道開車載我們去。寶林和老公都是廣東人,茜華也會說廣東話,可是寶林就特地跟老公說汪汪不會講廣東話,所以請大家都用中文溝通。很新鮮的是,車上竟然是在放葉啟田的「愛拼才會贏」,真是令人回味啊~

寶林的老公載我們到他們口中的「十六街市」(恕我不知荷蘭文怎麼說),那是一個很大的市場,賣的東西應有盡有,而且價格都很便宜。在那裡茜華買了兩條花枝,汪汪是去開眼界,所以沒打算買什麼。逛完我們就搭電車到唐人街附近,這可是汪汪第一次拿著公車條蓋印哩,有夠聳,一開始還找了寶林的女兒求救要怎麼用。哈哈~

飲茶的地方是寶林老公工作的餐館。別小看寶林的老公,他可是這家大餐館堂堂的總舖師哩!我們進去時上至經理下至服務生都對我們 (其實應該是對寶林,其他人只是沾了佛光) 親切問好。點菜時寶林問我愛吃啥,我其實有這種機會什麼都愛吃。不過她知道我愛吃蝦,就點了好多帶蝦的點心。她老公因為是大主廚,這種點心是不用他親自出馬,但寶林還是請他炒了比較不油的河粉,哇靠,大主廚果然不同凡響,真是好吃啊~~

每一道菜大概因為寶林的關係,都顯得特大盤!我們吃了鳳爪、芋頭酥、蘿蔔糕、豬血、炒河粉...族繁不及備載。最後實在撐飽到喉嚨了,寶林還打包要我帶回去給大鼻子嚐嚐。付帳時,耶~她竟然跑去偷結了!很不好意思,但她笑著說下次換我們請就沒問題啦!

吃飽就是去唐人街開眼界。雖然我跟大鼻子去過幾次,但大部分都是走馬看花,對於唐人街到底有賣什麼也不是很清楚。這次有這兩位老馬帶著,現在我已經很清楚哪裡可以買到火鍋料、雙降牛肉還有蘿蔔糕等等。寶林還帶我去一個很不起眼的魚店買蝦子,裡面擠滿了大陸人和日本人搶購鮮貨。重點是,賣的有夠便宜耶~我買了一公斤的蝦子,在這個土匪國家竟然只要 6.5 歐耶~

買完蝦又去華人超市買麻油、米酒和麵線,我想在天冷時煮個麻油雞麵線解解鄉愁。採購完畢,寶林和女兒要繼續去他們口中的「牛仔街」買衣服,所以我們在這裡說再見。茜華要去以前打工的美髮院看看老同事,我陪著茜華去,最後還把東西都丟在美髮院,我們兩個也跑去牛仔街逛逛了。

準備回家時已經是五點半了,我和茜華兩人提著大包小包的東西搭公車。這當然也是我第一次拿著公車條給司機蓋章。在車上茜華嚷著快累死了,呵呵~她穿了個又高又細的高跟鞋,當然是累翻囉。我們約好下次再來逛街時,要記得穿平底鞋,阿姆斯特丹有些石頭路,穿高跟走起來真是要人命哦~

回家已經六點多,大鼻子看到我一副很高興的樣子。我把打包回家的點心微波了讓他嚐嚐,他也覺得滿好吃的。一邊跟他嘰嘰聒聒這一整天的經歷,看他好像有點吃醋啊,哈哈~不過寶林說了,下次出門把大鼻子也帶去好了,讓他們有機會和荷蘭人面對面練習荷蘭話。這哪有問題,這大鼻子超長舌的,我還怕他們只能練習聽力,練習不到說話哩。嘻嘻~

問汪汪這一天沒有大鼻子在身邊,我覺得如何?哎~除了東西很重沒人提以外,其實我覺得挺好的耶~我是覺得,再怎麼相愛,偶而有點個人的空間還是很重要的。或許下次我會試著自己去阿姆斯特丹逛街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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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andaac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2) 人氣()